一、总则
1、本着"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原则,凡与本实验室 研究方向一致的外单位研究人员、技术人员或业务人员,符合以 下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1)具有高级职称的省级或以上业务部门或研究部门、年龄不超过50岁的业务骨干与研究骨干人员。
(2)中科院研究所、高等学校和其它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的研究人员或教师。
(3)国外具有一定科研能力,与实验室研究方面相近的研究和业务人员。
(4)有创意和可行性并已获资助的创新项目负责人或该项目 的主要骨干。
(5)提出有创新和可行性研究项目并获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认可的年轻研究人员或业务人员。
二、权利
2、实验室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对实验室管理和发展的建议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2)对实验室仪器、办公设备与实验室所分配的办公用房的 使用权。
(3)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客座期间的运行经费由实验室提 供的相应经费负担。
(4)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实验室的有关研究员软件和资料。
三、义务和责任
3、所有客座人员都应遵守实验室工作守则,履行实验室客座人员所承担的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客座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各种活动。
5、实验室客座人员必须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开展研究工作, 完成协议规定的工作、提交研究成果(含论文和程序源代码), 在实验室工作期间,每年发表的论文应是实验室研究方向的内容。
6、实验室客座人员应完成其所在课题组负责人所交待的研究任务与工作,直接对研究组负责人负责。
7、客座人员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的劳保福利和工资由客座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8、尊重实验室的知识产权,未经同意不得拷贝和传播与本人 研究无关的软件和资料。
四、管理与考核
9、实验室客座人员应在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内开展研究工作, 实验室每年针对客座人员任务书对客座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 合格者允许客座人员继续申请下一年客座研究申请或新的开放课题,考核不合格者将在两年内不再接受该客座人员的新的客座研究申请或开放课题申请。
10、客座人员在客座研究期间(或开放课题执行期间)所发 表的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的文章或形成的研究成果均需注 有本实验室名称,并说明在本实验室资助下完成的字样,本实验 室将以此文章或成果作为对客座人员的业绩考核依据。
先进密码技术与系统安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二〇二〇年十月